救助站往往只负责遣返流浪汉
中国的城市并不欢迎流浪汉。一方面,城市在设置重重障碍驱赶流浪人员(比如2010年,成都公交站台就有“防流浪汉座椅”的惊人构思,而各大城市天桥下频繁被曝光的水泥锥,依然未绝迹),另一方面,救助站又并不能从本质上帮助流浪人员。2003年前,救助站是强制性遣返,流浪者往往去了又回,循环往复,非要在大城市‘扎根’。现在救助则全凭自愿,只要流浪者不愿意,救助站就不能对他进行救助。
救助政策几经“更迭”,救助工作也遇到新困惑:“流浪者都说他们乞讨一天能挣超过百元,非常可观,进了救助站不仅挣不到钱而且还要返乡,所以谁都不愿意来。”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陈晓黎说。
同时,将对流浪者的救助全部寄托于救助站身上并不现实: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救助管理机构1788个,床位7.1万张。而2007年至2011年,全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92.7万人次,这样的数字足以说明这个群体的庞大。
根据救助政策,对于外地流浪人员,在接受临时救助后,将会由民政部门遣返原籍。这对于很多流浪人员来说是一个死穴,有人因为感情因素不愿意回家,还有人回家一样要面对的是贫穷,所以还不如继续流浪。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很多流浪人员也是被迫潦倒至此,他们认为在救助站得不到人格的尊重,甚至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今年1月7日,三湘都市报的一位记者乔装打扮成流浪汉,进入到长沙市救助管理站。体验被救助的过程中,本想寻找温暖救助的细节,不成想遭到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殴打,后来被医院诊断为多处挫伤和轻微脑震荡。如果这样恶性“救助”事件频发,谁还敢去救助站?
国外流浪汉,有尊严不心酸
流浪汉并非中国特色。国内的流浪汉并非满大街乱窜,而是多于晚间在城市最深处出没,甚至会因为影响市容而遭到驱逐。但即使在最发达的美国、日本,流浪汉也随处可见。其成因大体相似,但生存形态却有天壤之别。
收容救助是政府的第一选择,布什政府2008年联邦预算中专门有44亿美元用于帮助流浪者。在美国,任何时间段,任何地点都可见用小推车推着全部家当的流浪汉在城市里游荡。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无家可归者有露宿街头的权利,只要他不触犯其他法律,谁也拿他们没办法。驱逐和不人道地对待流浪汉,既可能面对法律诉讼,也会引起抗议。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华盛顿街头的流浪者,每日和白领阶层一样,使用手机上网收发邮件、写博客、找工作甚至申请住房。还有一些流浪汉利用美国政府推出的粮食券政策过上了富人般的生活——他们不愿意工作,但却驾驶豪华汽车,和朋友一起喝啤酒和烤龙虾。
日本的流浪汉生存状态跟美国很相似,比如,他们不管出现在任何的公共场合,包括皇宫门口,都不会受到警察保安便衣的驱赶。这些流浪汉大多数并非因就业无门、生活无着而被迫流落街头,很多人是“自愿”流浪。而在香港,流浪者每月可以领取一定救助金,香港政府每月为露宿者提供1850港币以维持基本生活。
一个国家流浪者的生存状态,折射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文明程度。流浪乞讨是隶属于生存权之下的一种求生方式,他们和你我一样,有名有姓,有喜怒哀乐,有权利,有尊严。社会保障还没到位就别奢谈禁止。当然,我们并非鼓励流浪人员向“懒惰”看齐,靠政府救济。只是希望国家政策能帮助流浪汉们度过这个将至的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