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广东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位年逾六旬的病人,在病房内双眼被挖。院方称,挖眼系病人精神病发作时自己所为。不过病人家属不接受院方的这种解释,称等待警方调查。茂名市公安局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目前尚无结论。
近日,广东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位年逾六旬的病人,在病房内双限被挖。双眼被挖的病人叫黄超强,1946年生,今年67岁,是广东阳春县人。上月因为行为失常,被送到茂 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理。不过,在上星期四,家人接到院方电话,指黄伯双眼被挖走,及已经把他转送高州市人民医院。经抢救后黄伯无生命危险,但清醒后仍然说不出谁人挖走他双眼。
3日晚上11点30分,医护人员查房时并没有发现异常。当晚11点50分左右,1名医生带着2名护士再次查房时,发现黄超强的脸上全是血,医护人员就带着他去做急救包扎。黄应远说,院方称,在包扎的过程中,发现黄伯的眼球不见了,后来医护人员回到病房,在床底下找到了眼珠。茂名市三院表示,为了尊重病人隐私,房间内并没有摄像头。此事已经报告给卫监、公安部门。
院方称,黄伯家人国庆节来探视过后,黄伯的病情出现反复,“初步断定是属于自残。一个精神病人,在病态条件下,自己做什么都没有什么意识。”茂名三院副院长梁郁驰说,医院对病人病情评估不足,没有预料到发生这么大的伤害。
据悉因对黄超强在住院期间发生“挖眼案”事件负有对病人的病情评估不足、监管工作不到位等责任,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男一科主任和护士长已被免职,同时受到处理的还有包括值班医生在内的另外6个人,其中2个当班护士被解聘。
对于“自残”之说,黄超强的家人表示不能接受,黄应远表示,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对精神病人是封闭管理的,出现这样的事情,院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今高州市公安局已经介人调查,目前尚无结论。